四部门印发指导意见 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[2020-12-25 07:45]
讯 12月24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四部分印发了《关于依法惩治不合法野生动物买卖违法的辅导定见》(以下简称《辅导定见》)。
《辅导定见》中指出,依法严厉打击不合法猎捕、杀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,从源头上防控不合法野生动物买卖。依法严厉打击不合法收买、运送、出售、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,堵截不合法野生动物买卖的利益链条。
《辅导定见》中还说到,依法严厉打击以食用或许其他意图不合法购买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,坚决清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俗。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宝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,为食用或许其他意图而不合法购买,契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则的,以不合法收买宝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、宝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科罪处分。
此外,《辅导定见》还清晰了,明知别人施行不合法野生动物买卖行为,却供给借款、资金、账号、车辆、设备、技能、答应证件等行为的,以共同违法论处。
相关报导: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依法惩治不合法野生动物买卖违法的辅导定见(公通字〔2020〕19号)
日期:2020-12-24